【导语】:山西籍考生转往外省需办理转考手续,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看并打印自考历次合格课程并填写自考转出登记表,具体流程和要求见正文。
省际转考程序及规定
一、转出流程
(一)、凡山西省在籍考生要求转往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转考手续的
1、首先由考生本人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选择首页菜单栏右侧“考生登录”下的“自学考试”
2、从左侧“各类考试服务导航”进入“自学考试”,查看并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历次合格课程查询(2001年后)》
3、其次,下载、打印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
(二)、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转入地成绩单,填写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和《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历次合格课程查询(2001年后)》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籍所在市自考部门提出转考申请。由市自考部门进行初审合格后,考生签字确认。
(三)、各市自考部门将本市申请转往外省(市、区)的考生信息汇总后填写《山西省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学籍到外省情况汇总表》连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招考中心)。
由省招考中心自考处经办人对申请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并留存。
省招考中心由信息管理经办人员生成山西省本次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四)、考生须向转入地省级自考部门咨询转入情况和确认时间,按转入地要求签字确认后转考手续完成。
二、转出要求
1、考生须在转入省(市、区)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才能提出转考申请。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西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