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准生证》。
办理条件
一胎生育登记:
1、本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
2、男方户籍在我市,女方为外省户籍随夫在本市生活的育龄夫妻。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符合政策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办理。
二孩生育登记:
合法结婚,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
再生育服务证登记:
夫妻一方或双方是本市户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夫妻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但有违法生育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5、再婚夫妻按照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办理材料
一胎生育登记:
1、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离婚者另需提供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3、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居委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需加盖街镇一级计生办公章)。
4、《计划生育服务证》。
5.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
二孩生育登记:
1、填写完整的生育登记服务表;
2、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2寸免冠合影近照2张;
3、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再生育服务证登记:
1、办理再生育审批,需提交《山西省再生育申请表》2份;
2、提供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或户籍地村(社区)出具的婚育证明,夫妻双方近期2寸横排免冠合影照片3张。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只出具单位婚育证明即可;其他性质的企业单位职工需出具单位和户籍地村(社区)的婚育证明;无业人员和农业人口出具户籍地村(社区)婚育证明。一方为省外流动人口需要获得网上协查回执后办理。
办理流程
一胎生育登记:
1、在怀孕后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等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一孩登记手续。
2 、街、镇人口计生办核实当事人婚育状况和审核所提交的材料。
3、若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即时在《计划生育服务证》上给予生育情况登记。
二孩生育登记:
1、村级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村(居)计生专干(以下简称村专干)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特殊情况下,夫妻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2、乡级发证。群众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乡镇(街道)免费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3、证件送达。生育服务证由村专干送达,申请人也可直接从乡镇(街道)领取。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局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胎生育登记
办理时限:如携带证件齐全,可以即时办结。
费用:免费。
二孩生育登记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