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温馨提示
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3.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4.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补办手续
2.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