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同公积金贷款房产套数认定执行认房又认贷,根据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同时结合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系统中的贷款所购房屋,认定房屋套数,详见正文。
房屋套数认定执行认房又认贷,根据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房屋性质为住宅),同时结合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系统中的贷款所购房屋,认定房屋套数。
(一)首套贷款房屋的认定
房屋套数查询记录中无住房,且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无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二)二套贷款房屋的认定
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房屋套数证明里的房产套数结合个人信用报告中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房屋套数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购房屋套数为壹套的,再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二套贷款房屋认定。
(三)除上述所列的属购买首套、二套贷款房屋的情形外,均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